福建医药杂志

期刊简介

               福建医药杂志是福建省卫生厅主管,中华医学会福建分会主办,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所承办的综合性医药学术期刊,1979年创刊,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宗旨为贯彻预防为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立足本省,及时报道国内外医药卫生科研成果及防治疾病经验,反映其进展及水平,为省内外各级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主要栏目有论著、临床研究与报道、实验研究、预防医学、实验诊断与临床、诊疗技术、药物与临床、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综述、护理、基层医生园地等。特色为科学性强,信息量大,具有实用性及先进性。本刊1992年获福建省首届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1996年获福建省第二届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1997年获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同年获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2007,2008年连续获得福建省科协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1997年上网以来,相继成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入编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入网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科技部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                

河北省护理职称晋升要求——副主任护师

时间:2025-11-28 14:56:21

省属、设区市属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成功主持完成 1 例疑难复杂护理案例。

  2. 主持开展 1 项新技术,并完成 20 例以上相关操作,效果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经单位鉴定为填补本单位技术空白;或参与研究并完成 1 项护理质量与安全改善项目。

  3. 参与完成 1 份本专业护理质量改善项目报告。

  4. 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本专业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1 次。

教学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带教进修生、下级护士、实习学生共 5 人次(每年最少 1 人次)。

  2. 主持开展 1 项市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排名第 1 位)。

  3. 受邀在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做专题讲座 2 次。

科研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 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 5 名)或 3 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 1 名)。

  2. 获 1 项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奖励(额定完成人),并在学术期刊发表 1 篇论文(第一作者)。

  3. 经批准立项 1 项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完成人前 2 名)。

  4. 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论文(第一作者)。

  5. 在学术期刊发表 2 篇论文(第一作者)。

  6. 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交流 2 篇论文(第一作者)。

  7. 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含横向)经费累计达 5 万元(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8.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累计达 5 万元(须提供成果评价报告和转化协议)。

县(市、区)属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主持完成 5 例疑难复杂护理案例。

  2. 主持完成 5 份专科护理查房。

  3. 制作 1 份新技术操作视频。

  4. 主持 1 份本专业质量改善项目报告。

  5. 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本专业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1 次。

教学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时长达到 80 课时。

  2. 带教进修生、下级护士、实习学生共 10 人次(每年最少 1 人次)。

  3. 带教规范化培训学员、专科护士共 10 人次(每年最少 1 人次)。

  4. 主持开展 1 项市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排名第 1 名)。

  5. 受邀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做专题讲座 2 次。

  6. 承担 1 项本专业省(部)级及以上教学课题并获得相应成果(排名前 5 名)。

科研能力

(至少具备其中一项,提供多项可作为评审加分项)

  1.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 1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 3 名)或 3 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 1 名)。

  2. 主持完成 1 项本专业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排名第 1 名)。

  3. 获得 1 项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奖励(额定完成人),并在核心期刊发表 1 篇论文(第一作者)。

  4. 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含横向)经费累计达 5 万元(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5. 在核心期刊发表 2 篇论文(第一作者)。

  6.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累计达 10 万元(须提供成果评价报告和转化协议)。

  7. 参与研究并形成 1 项省级及以上技术规范(排名前 5 名)。

  8. 参与编制国家行政部门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或省级行政部门正式发布的卫生行业地方标准 1 项(排名前 5 名)。